叶剑英 元帅
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,军事家。原名叶宜伟,字沧白。1897年4月28日生于广东梅县雁洋堡。1927年7月他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领导了广州起义,任工农红军副总指挥。后历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兼总参谋部部长,红一方面军参谋长,闽赣军区、福建军区司令员,中国工农红军学校校长兼政治委员,长征中任军委第1纵队司令员、中央纵队副司令员兼军委第1局局长、红3军团参谋长、红军前敌总指挥部参谋长,红军陕甘支队参谋长兼第3纵队司令员,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参谋长兼红一方面军参谋长,中革军委副总参谋长。抗日战争时期,历任中央军委参谋长兼中央教育委员会委员、军事学院副院长,中央军委委员、军委副总参谋长。是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。解放战争时期,历任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,中共中央后方委员会书记,华北军政大学校长兼政治委员,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兼市长,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、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。新中国成立后期,历任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兼广州市市长、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、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、华南军区司令员、中南军区代司令员、中共中央中南局代书记,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、国防委员会副主席、人民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部长、训练总监部代部长,军事科学院院长兼政治委员,兼高等军事学院院长,中共中央军委常委,军委军事训练和军事学术研究委员会主任,第四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,中央军委副主席,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、中央军委秘书长,中共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。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、中央政治局委员,中共中央副主席,国防部长,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,中央政治局常委,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。1955年被授予共和国元帅军衔,一级八一勋章、一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一级解放勋章。1986年10月22日在北京逝世。